红岩的主要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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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姐

江姐是《红岩》中比较丰满的艺术典型。作为一个地下工作者,她有着丰富的经验和高度的警惕。在重庆的朝阳码头,她看到甫志高穿着西装给她掮行李,当即识破了甫志高好表现的心理,表现了她高度的党性。

在赴华蓥山的途中,她看到了挂在城头上的丈夫的头颅,悲痛欲绝,但她以坚强的革命意志和非凡的毅力克制自己的感情,并化悲痛为力量,勇敢地担负起丈夫未竞的事业。作为一个坚定的共产主义战士,她视如归,宁折不弯。

面对敌人惨无人道的酷刑,她忍受百般折磨,对党的秘密守口如瓶。行将就义,她神态平静,举止从容,梳理头发,整理衣衫,吻别“监狱之花”,始终带着胜利的笑容。“

如果需要为共产主义理想而牺牲,我们每个人,都应该,也可以做到脸不变色,心不跳”,这一席话,充分展示了江姐作为共产主义战士的生观。

2、许云峰

许云峰是作者着力刻画的人物之一。他是我的领导者,在他身上比较集中地体现了无产阶级革命者的才干、品质和气魄。

他在作品中一出现就是一个坚定、勇敢、老练、机智的领导者。他一到沙坪书店,发现书店有两个来历不明的人,立刻意识到“危险就在眼前”,于是当机立断,撤销联络站,转移人员,掩护革命同志,一切处理得有条不紊。

许云峰坚强勇敢,毫不畏惧,关键时刻挺身而出。他与中国***的地下工作者李敬原在新生茶园碰头,叛徒甫之高带领特务突然袭击,许云峰不顾个人安危,挺身而出,沉着掩护革命同志,自己被捕入狱。表现了革命者的高风亮节。

许云峰足智多谋,立场坚定,具有非凡的胆识和善于应付瞬息万变的局势的才能。在狱中,他巧妙地引导徐鹏飞作出错误的判断,承担《挺进报》的领导责任,保护了组织。

面对敌人惊心设计的酒宴,随机应变,戳穿了敌人的阴谋,把筵席变成了揭露敌人的讲台,机智地引出特务头子毛人凤出场。表现出***人的无敌力量。

许云峰具有压倒任何敌人而不被敌人压倒的大无畏气概和勇于献身的崇高精神。在狱中,他与徐鹏飞进行了针锋相对的斗争,他赤手空拳以顽强的毅力挖通了监狱通向狱外的洞口,并把它留给了战友,自己带着必胜的信念从容就义。

3、成岗

成岗真名陈然 ,1939年春天在湖北宜昌加入中国***。1947年7月起参加重庆市委地下刊物《挺进报》的编辑、印刷和发行工作,不久重新入党,任《挺进报》特支书记。

1948年4月在工作间被捕,先后关押于歌乐山重庆军统集中营渣滓洞、白公馆看守所,在狱中受尽酷刑,坚贞不屈,并坚持出版《挺进报》。1949年12月28日在重庆大坪刑场被公开枪杀,壮烈牺牲。牺牲时年仅26岁。

以下是陈然在编辑《彷徨》杂志时撰写的一篇题为《论气节》的散文的摘录: 在平时能安贫乐道,坚守自己的岗位;在富贵荣华的诱惑之下能不动心志;在狂风暴雨袭击之下能坚定信念,为党做出了很大的贡献。

4、小萝卜头

小萝卜头,原名宋振中,男,1941年生于江苏邳州,1949年9月在重庆被杨钦典害,遇害时年仅8岁,是时期的最小的战士。

宋振中八个月的时候,就随父母被带进了监狱。由于终年住在阴暗、潮湿的牢房里,再加上营养跟不上,七八岁却只有四五岁孩子那么高,成了一个大头细身子、面黄肌瘦的孩子,难友们都疼爱地叫他“小萝卜头”。

小萝卜头在敌人的监狱里长大,一直不知道外面的世界是什么样。经过对特务的斗争,他才在监狱里上了学,由员和爱国志士作他的老师。由于他年龄小,特务们对他的看管不是很严,他就经常在牢房之间传递东西、传递信息和秘密情报,在门口放哨,帮助大人了解入狱同志的情况等。

在革命胜利前夕,小萝卜头被敌人残忍。重庆解放后,小萝卜头宋振中被追认为革命烈士,他是共和国、乃至世界上最小的烈士,他的英名将永远被后人铭记。

5、双枪老太婆

双枪老太婆是著名小说《红岩》中塑造的传奇人物,为华蓥山游击队的成员,因善使双枪被誉为双枪老太婆。其人物原型为陈联诗。

陈联诗(1900年~1960年),女,又名陈玉屏,四川广安岳池县人,川东华蓥山游击纵队的主要创建者与领导者之一,多次参与并领导华蓥山武装起义,为中国近代的革命事业做出了卓越的贡献。

因陈联诗善使双枪,故被世人称为“双枪老太婆”。据著名小说《红岩》的作者杨益言先生讲诉,陈联诗为《红岩》中“双枪老太婆”的原型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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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一生等一个约定

小的时候,明亮温暖的下午,她会站在他家的窗下,高声喊着他的名字。然后他会从窗口探出小小的脑袋来回答她:“等一下,3分钟!”但她通常会等5分钟,因为他会躲在窗帘后面,看着她在开满花的树下一朵一朵地数着树上的梨花。当他看到分不清哪个是花,哪个是她的时候,才会慢吞吞地下楼去。她看到他,会说,你又迟到了。然后,他们就开始玩“过家家”,她是妈妈,他是爸爸。

上中学的时候,她和他约定每天早晨7:00在巷口的早餐店见面。她总是很准时地坐在最里边的位置,要来两根油条。7:10分以后,他拖着黑色的书包出现在在有些寒冷的阳光里。懒散的表情,脸上有时隐隐可见没有擦干净的牙膏沫。她看到他,会说,你又迟到了。然后他坐下来开始吃早餐。她把粗大的油条撕成细细的条,给他配着热腾腾的豆浆喝。

高中毕业典礼那一天,他们去了一家婚纱店。她指着一套婚纱。他看那套婚纱,它不是白色的,而是深蓝色的。蓝的有些诡异,有些忧郁,就像新娘一个人站在教堂里,月光掉在她如花的脸上时,眼中落下的一滴泪。然后他轻声告诉她:“等你嫁给我的那一天,我把它买给你。”

大学他们分居两地,当她打电话询问他的信什么时候会到时,他常常回答她大概3天以后。而她接到信的时候,已经过了7天。于是她会在回信里包上新鲜的玫瑰花瓣,然后写道,你又迟到了。她把日记撕成细细的条,夹在信里寄过去。她想如果他可以细心地把那些碎片拼起来,就可以读到她在深夜对他的思念。

毕业以后,他们有了各自的工作。有一天他说要来看她,于是朴素的她第一次化了妆,匆匆赶去车站。她看着空荡荡的铁道,觉得那是些寂寞的钢轨,当火车从它身上走过,它会发出绝望的哭声。火车比预定时间晚了一个小时。她看到他变得比以往更加英俊,只是眼中少了一分懒散。接着她又看到他身边有一个笑颜如花的女子,他介绍那是他的未婚妻。她只是说了一句,你又迟到了。

那天晚上,她把他写过的信撕成了细细的条,让一团温柔的火苗燃烧掉所有的回忆。

结婚那天,他也邀请了她。她看到新娘如此的美丽,穿着一套洁白的婚纱。那婚纱白得十分刺眼,像是在讥讽她的等待。没有人发觉她在晕眩。第二天她就搬去了一个小城市,没有人知道她在哪里。她决心要从这个世界里蒸发,从他的生活里消失。

他像大多数都市里小有成就的男人一样,经历了事业上的成功,失败,离婚,再婚,再离婚,再结婚,丧妻。在他的生命里路过了许许多多的人,她们有些爱他,有些被他爱,有些伤害了他,有些被他深深的伤害,匆匆而来,又匆匆而去。

当他恍惚记起那个曾经站在开满鲜花的树下一朵一朵数梨花的小女孩时,自己已经是七旬的老人了。

他寻访到了她的信息,他认为自己应该带一点见面礼给她。后来,有人告诉他,她一直都没有结婚,她似乎在等待一个约定,只是这个约定的期限不知是在何时。于是,他知道自己该项买些什么了。他花了很长的时间去寻找一件深蓝色的婚纱,他的确找到了很多件,只是没有一件像当年那套一样,有着孤独新娘在月光下的第一滴眼泪感觉的深蓝婚纱。终于,他从香港一位收集了很多婚纱的太太手里买下了那样一件婚纱。

那位太太听过他们之间的故事后坚持不收钱,但他还是付给了太太55元钱,那刚好是他们结下等她嫁给他,他会买这套婚纱送她的约定之时,直到现在已经有55年。

他带着那套深蓝色的婚纱,匆忙赶到医院。他从不知道自己70多岁的身体居然可以跑得这样快。但是时间总是最捉弄人的东西,当他怀抱那堆深蓝色的婚纱踏进病房的那一刻,她停止了呼吸。他觉得这一幕似曾相识,不同的是,她不能再对他说一句,你又迟到了。她一直都在等待约定的期限,尽管他总是迟到。但她从没想过,那最后一个约定的期限,就是她一生的时间。

两只蝴蝶

2003年2月14号,情人节,余根松还是福州某保险公司的业务员,在大会议室里,他面对年轻美丽的督训讲师郑玉珠,骤然心跳加快,因为他被老师“天真无邪的眼神”震撼了,就这样他们渐渐变成了朋友,但是鹤立鸡群的郑玉珠身边不乏追求者,憨厚的余根松似乎不在她考虑的范围内。不久,郑玉珠就被查患上B细胞型非霍奇金氏恶性淋巴瘤。淋巴是遍布全身的器官,所以不能做手术,只能采取保守的办法进行放疗和化疗。

26岁的郑玉珠真切地感受到神的阴森逼近。风华正茂的她,接受不了这个残忍的结果。姑娘意识到自己得的是绝症,当天,她躺在病床上,莫名地给三位追求者各挂了一个电话:“如果我得的是不治之症,你还会爱我吗?”第一位脱口而出:“我会陪着你走到生命的最后一刻。”第二位的回答很坚定:“无论你发生了什么,我都永远爱你。”只有小余接到电话后,笑着说了一声:“到时再说吧!”

可是当他们进一步确认小郑真的是到了绝症中期后,留下的只有余根松,而且他追求的火力反而更猛了。随着两人见面次数的增加,玉珠对余根松的依赖就越强,但是她内心又有一个痛苦的声音在抗拒:我已经没有爱的权利了。由于颈部肿瘤对气管的压迫,玉珠每天最大的奢望是呼吸一口完整的气。从头到脚全身每一个部位都在剧烈的疼痛之中,甚至连牙齿都会痛,好像属于自己的,都是痛的。被病魔摧残的郑玉珠开始动摇求生的决心。还好,有爱情救星余根松不离不弃的跟随。

很多朋友都劝余根松:不要犯傻,不要陷到感情的黑洞里。他母亲知道儿子的事情后,几乎惊呆了,于是本能地强烈反对。可当母亲火急火燎地从老家赶到了福州目睹了这对恋人生相依后,饱经沧桑的母亲被感动了。本已准备颐养天年的老人家,又作出了一个决定:从老家到福州来当保姆,想赚点儿钱贴补家用,帮助孩子们共渡难关。

在这样爱的包围下,玉珠惭愧了。为了爱着她的人,她必须要活下去,要坚持到底。尽管郑玉珠对余根松的爱已经不能自拔,可当他进一步提出要与自己结婚时,她犯难了,犹豫了。

但是,余的爱情进度仍然按部就班地进行。求婚的当天,是玉珠的生日。她吹灭生日蜡烛后,余突然拿出一枚戒指,她几乎不相信自己的眼睛。原来就在玉珠生日的10天前,余根松悄悄用量好的尺寸,定制了戒指。余根松双手捧起正在输液化疗的郑玉珠的右手,将那枚小钻戒戴到了她的无名指上。再变出一束红玫瑰,伏下身子,耳语:“给你,我的爱人!”经过连续三个疗程化疗与放疗后掉光了一头黑发的郑玉珠流泪了,小伙流泪了,相拥的脸上分不清是谁的泪水。余说:“我会爱你直到永远!”姑娘使劲地点着头:“我信!”

随着郑玉珠准备进入第六期放化疗,她身体的承受能力也越来越弱。肝肾脾乃至心脏和骨髓的造血功能都降到了很低。猴年的最后一天,余根松和郑玉珠领取了结婚证。两天后,郑玉珠开始肚子疼,她的癌细胞已经转移到盲肠。

他们的爱情经过媒体曝光后,感动了无数善良的人,也得到无数人的帮助。2005年春天,这对历经磨难的情侣在众人的祝福下举行了婚礼。新娘穿着一袭漂亮婚纱、坐在轮椅上微笑地向大家致意。可刚到婚宴大厅不久,她就虚弱得险些昏倒。特地从台湾赶来的张君逸先生立即与自己带来的两个医生一起上前急救,他是挎着药包与氧气包来到婚礼现场的。他说,自己是为余根松爱之坚定感动,也为郑玉珠在生命垂危时还想着捐献眼角膜捐献遗体而感动,是良心和感情让他跨过台湾海峡赶来祝福的。

当婚礼司仪宣布新郎新娘向双方父母三鞠躬时,郑玉珠咬着牙坚持从轮椅上站起来,她将背深深地弯到90度,流着泪先向公公婆婆深深地鞠一躬。婆婆扶起了媳妇,将媳妇脸上泪水擦尽……在场的300多位来宾泪流满面。郑玉珠诚挚地说:“我一过门就无法为婆婆煲汤做饭,还要让婆婆这样照顾我。我希望上天能给我多留一点儿时间让我孝敬公婆。”接着余根松唱了新娘最爱的歌《两只蝴蝶》,唱到“亲爱的来跳个舞”时,他哽咽了;当他唱到“让我们飞越红尘永相随”时,泪水更是滂沱而下。他顾不得为自己擦泪,却伏下身子,将爱人脸上泪珠轻轻抹去……没唱完这首歌,他已被泪水呛了9次。“爱的春天不会有天黑能陪你一起枯萎也无悔”,《两只蝴蝶》的音乐仍然在萦绕,极度虚弱与疼痛的郑玉珠没有坚持到婚礼结束的那一刻就被医生扶出婚礼大厅,大家高高地举起了盛满红葡萄酒的酒杯从座位上站起来,向这对爱情英雄致敬……这时的郑玉珠仍然保持着幸福的笑脸,再次向亲友鞠躬道别。

这是一个让我喘不过气的爱情故事,他们真的像两只美丽的蝴蝶,虽然脆弱,但是,因为爱,让他们都变得坚强而不可战胜。

如果爱,欺骗也被原谅

他和她的相识是在一个晚会上,那时的她年轻美丽,身边有很多的追求者,而他却是一个很普通的人。因此,当晚会结束,他邀请她一块去喝咖啡的时侯,她很吃惊,然而,出于礼貌,她还是答应了。

坐在咖啡馆里,两个人之间的气氛很是尴尬,没有什么话题,她只想尽快结束。但是当**把咖啡端上来的时候,他却突然说:“麻烦你拿点盐过来,我喝咖啡习惯放点盐。”当时,她愣了,**也愣了,大家的目光都集中到了他身上,以至于他的脸都红了。

**把盐拿过来了,他放了点进去,慢慢地喝着。她是好奇心很重的女子,于是很好奇地问他:“你为什么要加盐呢?”他沉默了一会,很慢的几乎是一字一顿地说:“小时候,我家住在海边,我老是在海里泡着,海浪打过来,海水涌进嘴里,又苦又咸。现在,很久没回家了,咖啡里加盐,就算是想家的一种表现吧。”她突然被打动了,因为,这是她第一次听到男人在她面前说想家,想家的男人必定是顾家的男人,而顾家的男人必定是爱家的男人。她忽然有一种倾诉的欲望,跟他说起了远在千里之外的故乡,气氛渐渐的变得融洽起来,两个人聊了很久,并且她没有拒绝他送她回家。

再以后,两个人频繁地约会,她发现他实际上是一个很好的男人,大度、细心、体贴,符合她所欣赏的所有的优秀男人应该具有的特性。她暗自庆幸,幸亏当时的礼貌,才没有和他擦肩而过。她带他去遍了城里的每家咖啡馆,每次都是她说:“请拿些盐来好吗?我的朋友喜欢咖啡里加盐。”再后来,就像童话书里所写的一样,“王子和公主结婚了,从此过着幸福的生活。”他们确实过得很幸福,而且一就是四十多年,直到他前不久得病去世。

故事似乎要结束了,如果没有那封信的话。

那封信是他临终前写的,是写给她的:“原谅我一直都欺骗了你,还记得第一次请你喝咖啡吗?当时气氛差极了,我很难受,也很紧张,不知怎么想的,竟然对**说拿些盐来,其实我不加盐的,当时既然说出来了,只好将错就错了。没想到竟然引起了你的好奇心,这一下,让我喝了半辈子的加盐的咖啡。有好多次,我都想告诉你,可我怕你会生气,更怕你会因此离开我。现在我终于不怕了,人总是很容易被原谅的,对不对?今生得到你是我最大的幸福,如果有来生,我还希望能娶到你,只是,我可不想再喝加盐的咖啡了,咖啡里加盐,你不知道,那味道,有多难喝!”信的内容让她吃惊,也让她有种被欺骗的感觉。然而,他不知道,她多想告诉他:“她是多么高兴,有人为了她,能够做出这样的一生一世的欺骗。”